全民公众讯(艾丽娅.阿洪巴依)4月15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伊犁州法院第七党支部做为第四批下沉干部在“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使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增强托乎其于孜村村民的守法意识,于4月15日共同参加升国旗仪式后的时间,在村广场为广大村民百姓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一庭法官们为村民们宣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宣传教育。
下沉干部们纷纷表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宪法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牢牢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学深司透,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疆工作“总目标”上来,高举宪法法律旗帜,始终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把国家安全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法院人应有的责任。
此次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全村村民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及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也使大家初步了解了国家安全形势,提高了自身的危机意识,明确了国家安全需要全民共同维护。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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